据美国农业部表示,美国私人出口商昨天向中国销售了12万吨大豆,2008/09年度交货。
美国农业部规定,如果出口商在单一工作日向同一目的地销售10万吨或者10万吨以上的大豆,就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向美国农业部申报。不足2万吨,应当每周向农业部申报。